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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 中国西藏网 2024-10-23 501浏览

外高桥控股股东获增持资金贷款支持 贷款额度不超过4.8亿元

10月22日晚间,外高桥(600648)发布公告称,近日,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简称“外资管公司”)《关于获得A股股份增持资金贷款支持的函》。中国银行拟为外资管公司提供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融资支持,贷款额度不超过4.8亿元,专项用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外高桥A股股票。

据披露,外高桥控股股东外资管公司计划自2024年10月8日起9个月内,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,增持金额不低于4亿元且不高于8亿元。截至公告日,外资管公司已增持520620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0.46%,增持金额约为5876.04万元。

对于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,外高桥表示,主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,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,增强投资者信心,促进公司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。

外高桥介绍,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有关监管部门 “支持股票增持”的政策工具,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》精神,外资管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署了《股票增持贷款合作协议》。

“本轮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外资管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。” 外高桥称,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,持续关注外资管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贷款回购增持案例正密集落地。根据央行等三部门10月18日发布的《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》,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,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,贷款资金坚持“专款专用,封闭运行”,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。

通知还提出,各政策性银行、国有商业银行,中国邮政储蓄银行,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,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,合理确定贷款条件,自担风险,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.25%。

近日,一批上市公司披露公告称,公司或大股东将使用银行专用贷款资金用于股票回购或增持。10月22日晚间,利群股份公告,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台东支行签署《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》,获批借款金额不超过1.8亿元,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。此前,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82.58万股,占总股本的0.31%,支付资金1453.73万元。此次回购贷款旨在利用国家政策支持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计划,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此前,10月20日,招商蛇口、中国石化、中国外运、中远海能、中远海发、招商轮船、东芯股份、玲珑轮胎等23家沪深上市公司先后披露公告,表示公司或控股股东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或取得贷款承诺函,将使用贷款资金用于回购或增持,涉及资金总额超110亿元,意味着首批回购增持案例正式落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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